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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上海市商业学校随迁子女招生简章
信息来源:上海市商业学校发布日期:2016-12-19 访问次数: 字号:[ ]

首批国家级重点中专

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

中高职贯通学校

上海商学院共和新路院区

       国际化开放办学学校


学校简介:

国家示范 市级名校

上海市商业学校创办于1960年,是首批国家级重点中专、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、上海市中高职贯通学校。学校荣获了“上海市文明单位”、“上海市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校”、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质量评估连续三年优秀、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评估连续三年优秀等荣誉称号。学校坚持以创建现代化、国际化品牌职业学校为目标,坚持以学生为本,倡导为学生提供完美教学、管理、服务的理念,倡导“和•雅”校园文化,为国家培养了大批应用型、发展型技术技能人才。

名师引领 智慧育人

学校名师荟萃。现有教职工223名,其中专任教师168名,中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90.48%,拥有1名国家级教学名师,1名黄炎培杰出教师,3名市级名师培育工作室主持人,2名市级专业学科中心组组长,2名上海市职教名师,14名市级企业特聘兼职教师;培养校级专业负责人19名,校级骨干教师40名;选派71人次教师出国交流培训;教师参与校级以上各类培训达800多人次。打造了一支具有国际视野宽、双师素质高、育人艺术优的高水平师资队伍。


专业齐全,与时俱进

财经商贸类专业

会计(含中高职贯通)、国际商务(含中高职贯通)、电子商务、连锁经营与管理、商务英语、商务日语

创意设计类专业

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、数字影像技术(影视后期制作)、计算机应用(虚拟现实技术)、美发与形象设计、工艺美术(室内设计)

休闲服务类专业

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、旅游服务与管理


设施先进 环境优美

学校拥有先进的教学设施设备。建有多媒体教室、VBSE商务模拟实训室、中德合作巴伐利亚商务模拟实训室、电子商务实训室、多人对战电子沙盘、数字影像技术实训室、动漫与游戏制作实训室、影视后期编辑实训室;建有图书馆、室内篮球体育馆、乒乓球训练房、羽毛球训练场、远程视频多功能厅和综合餐厅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楼;建有融模拟银行、连锁企业经营实训、财务会计实训、商务英语实训为一体的“现代商贸实训中心”;建有融美发与形象设计职业鉴定和实训为一体的“上海市开放实训中心”;建有5000余平方米的塑胶操场;还建有客房、茶艺、咖吧、画室等多个设施完善的专项实训室。

成才之路 量身打造

学校毕业生质量社会赞誉度好,高考升学、就业创业、出国留学渠道通畅。连续多年就业率超过全市平均水平,2016年毕业生就业率高达98.58%。2016年我校参加高考的学生被高校录取的比例为98.17%,其中包括被同济大学、上海外国语大学、上海大学、上海师范大学、上海理工大学和上海商学院等本科或多所高职高专院校录取。学校常年与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、上海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有限公司、中国金茂(集团)有限公司、上海经贸国际货运有限公司、商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、苏州米粒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(上海分公司)、上海河马动画设计股份有限公司、曼都国际股份有限公司、喜达屋饭店及度假村国际集团、上海茶恬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多家沪上知名企业开展校企合作。


一、报考办法:

1、招生对象和条件:

符合2017年上海市教委、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随迁子女招生报名条件的学生

2、咨询接待及预报名时间:

即日起,每周一至周五8:00~16:00 

3、志愿填报方法:

考生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时间内,按要求填报我校中高职贯通、中专志愿

4、招生考试:

6月中旬,考生根据报名区县招办的安排,参加全市统一招生文化考试(语数外)

5、学校录取登记时间:

7月下旬,学校根据录取名册,通知学生到共和新路1458号领取录取通知书

6、志愿填报时间:

5月21-23日

二、学校招办地址:

闸北区共和新路1458号1号楼104室

交通:40、46、65、69、95、108、129、210、253、518、722、829、840(北罗线)、849、869、912、924、北安线及地铁一号线八号线

三、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:

26101021、26101019、66305225、66305479

四、学校网址:

http:∥www.shangxiao.cn

五、其他:

1、毕业去向:学生毕业时,选择就业的学生,学校将负责就业推荐;选择高考的学生,根据当年上海市高考政策,可参加当年上海市三校生专科层次高考。

2、帮困助学政策

(1)国家助学金:我校全日制在籍、在沪、在读的一、二年级农村、海岛(崇明、横沙和长兴岛)、城乡低保家庭和持有残疾证的学生,每生每年助学1500元。除此之外的一、二年级普通在校生,每生每学年助学1000元。

(2)免学费教育:在国家助学金的基础上,学校每年对就读的农村、海岛(崇明、横沙和长兴岛)、城乡低保家庭和持有残疾证的学生,实施免学费教育,三年在校期间均可享受。

(3)上海市政府奖学金:奖励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,按在校生5%的比例,每年设一、二、三个等第,标准分别为1500元、1000元和500元。

(4)中高职贯通专业:前三年享受中职资助政策,后两年享受高校资助政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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